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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委组织部规范借抽调工作

来源:区委组织部 编辑:周哲文 2019-06-14 11: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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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立行立改推进全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6月13日,雨花区委组织部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抽调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单位迅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借抽调干部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并在6月20日前补办审批手续或予以清退。

针对基层干部频繁借抽调、抽调期限随意性较大、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委组织部迅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抽调工作管理的通知》,对借抽调范围、条件、权限和程序、借抽调干部如何管理,逐一进行明确规范,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根据管理办法,原则上,各部门、单位不得借抽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或遇有阶段性、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任务,需经主管或分管区领导批准方可借抽调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借抽调的情形,让用人单位对借抽调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明确借调人员是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因编制空缺、工作职能增加或工作任务加重借调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非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抽调人员是指因全区性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成立的临时机构抽调使用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工作人员。

明确科级干部、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雇员借抽调管理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负责,借抽调人员情况统一交区委组织部备案汇总。其中,借抽调人员为二级机构或教师队伍的,应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主管或分管领导的审批同意。各部门、单位借抽调人员时,应严格按照借抽调申报、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借抽调时间以6个月为限,期满原则上不得继续借抽调。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抽调的,应重新按借抽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会议指出,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定期对借抽调干部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严格执行干部借抽调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将督促单位予以清退,约谈借抽调单位“一把手”并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一边清理一边违规”等现象,规范人事管理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来源:区委组织部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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