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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制定门店经营规范“十个严禁”,请查收!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哲文 2020-02-21 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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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雨花区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门店规范经营的“十个严禁”,请各经营门店遵照执行。

一、严禁油烟超标排放。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及门店的自用厨房都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油烟直排或地排。按时做好清洗、维护工作并建立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二、严禁使用散煤。严格禁止各类使用散煤的行为,确保散煤清零效果。

三、严禁焚烧垃圾、秸秆。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请规范、有序地处理各类垃圾,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四、严禁露天烧烤。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确保室内油烟规范、达标排放。

五,严禁店外经营作业。做好归店经营,严禁夜宵摊点室外经营行为。

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全面禁止垃圾堆物,严格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八、严禁“散乱污”作业。全面禁止各类违规喷漆、违规电焊、违规涂装等各类污染空气质量的作业。

九、严禁使用高排放车辆。禁止使用拖拉机及各类冒黑烟车辆作业。提倡不使用柴油车、不怠速停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进行作业。

十、严禁产生扬尘污染。门店装修及各类活动的开展要全力避免产生扬尘,积极做好洒扫保湿工作。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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