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宾馆、酒店、网约房、民宿、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1、严格履行业主单位(出租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入住人员或租客健康码核查、个人信息登记和日常监管,配合社区(村)完成摸排工作。
2、严禁出租房屋不实名登记租户信息。
3、如有来自重点疫源区(含境外)人员入住,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
4、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或租客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向社区(村)报告,并及时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接受相关检查。
二、入住客人、房屋承租人责任
1、配合做好社区(村)和宾馆、酒店、网约房、民宿、出租屋的摸排工作,主动报告信息。
2、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等个人防护措施。
3、主动做好个人及同租(行)成员的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向入住单位(出租人)和社区(村)报告,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接受相关检查。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业主单位(出租人)、入住客人(承租人)要自觉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雨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8日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