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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协力 守护成长”——雨花区检察院会同多部门开展“拒绝烟侵害 普法进校园”活动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黄靖康 唐杰 区检察院 编辑:周哲文 2021-10-08 11: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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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28日,雨花区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在明德雨花实验中学开展“同心协力,守护成长”暨“拒绝烟侵害,普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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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片中的‘上头电子烟’,内部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是一种新型毒品,这个同学因此染上毒瘾,造成了悲剧。”来自区检察院的义务宣讲员正结合一起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涉毒典型案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同学们现场传授自我保护、预防犯罪等内容,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电子烟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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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电子烟本身就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导致成瘾性的罪魁祸首;电子烟的烟液中还含有香料、丙二醇和丙三醇(甘油)等潜在有毒物质,千万买不得、吸不得!”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结合电子烟相关科普短视频,通过现场授课的形式,向300多名师生介绍电子烟及其危害,强化师生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传授抵制电子烟的方法,有效驳斥“电子烟不是烟”“电子烟无害或者低危害”“抽电子烟不上瘾有助于戒烟”等谬论。讲座语言通俗易懂,接近师生的生活,把枯燥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条文变成妙趣横生的文字,现场互动热烈。

花花了解到,电子烟作为传统香烟的替代品,自从出现后便迅速风靡市场,并打着“电子烟不是烟”的旗号,以时尚、酷炫、健康等宣传口号花式“围猎”青少年。“‘拒绝烟侵害、普法进校园’的活动开展不仅有利于净化教书育人的校园环境,还有利于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康向上的校园风气。”明德雨花实验中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花花,通过此系列活动,加深了全校师生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提高了控烟的自觉性,对无烟校园的创建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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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主题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学生群体中树立了一道坚实的思想屏障,提高了学生与教师对电子烟危害的认识。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区检察机关会同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雨花区教育局、雨花公安分局、雨花区烟草专卖局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有力体现,有助于推动实现青少年健康成长“零触烟”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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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少年远离烟草,不仅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营造一个全方位的无烟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多部门齐抓共管,建立控烟长效机制。”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刑事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努力消除青少年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无烟、安全的校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记者黄靖康 唐杰 区检察院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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